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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 2017年在江苏、安徽和浙江等13个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共计1900名。具体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二、录取规则

    一)共同原则

    1.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录取相关政策,按规定的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5.按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内各批次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科(美术)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7〕1 号)中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其他专业。

    3.面向普高注册

    参照《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执行。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按规定退档。

    三、学历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  收费标准与奖助贷情况

    一)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奖、助、贷学金情况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校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校级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100元/人・学年)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另外,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邮政编码:211135 

    咨询电话:025-84120820、84170899、84170687、18061231075、18061231076

    录取传真:025-84170687

    咨询Q Q: 800081589、1018648437、1064458366

    学院网址:www.nim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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