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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小中富乐一区188号

    四、学校代码:1107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2017年应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

    3.已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4.身心健康。

    六、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2日―3月16日

    (2)报名方法:进入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jbz**n “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8:00―下午4:00

    确认地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携带证件:考生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复印)、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资料:

    1、报名表:考生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2)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者《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3)中职生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加分证书:获奖证书、特长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无体检表考生不能被录取。

    5、自主招生报名费100元

    注: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复印件交于我院留存不再退还。

    七、成绩评定及考试办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

    (2)笔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2.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面试日期:3月26日分专业进行复试

 

     八、录取

    1.录取原则及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的录取原则。同时按照上级精神,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户比城市户口考生最低不低于5分。

    (2)预录取: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大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则进行本专业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与第二志愿考生合并,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录取后还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进行服从调剂考生录取;以上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考生各项考核项目的内容、权重及计算方法公示如下:

    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占总分的10%。

    普通高中生考查会考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会考等级A为10分、B为7分、C为4分、D为0分;中职生考查最后一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上成绩求平均分记入(满分10分)。

    ②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分的30%和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3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

    ③加分成绩占总成绩的20%

    A、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2分)、二级及以上(3分);计算机模块考试:三模块(2分)、四模块及以上(3分)。计算机类只计算最高分值。

    B、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3分);英语口语:初级(2分)、中级(3分)、高级(4分)。英语类只计算最高分值。

    C、各种乐器等级考试:五-七级(3分)、八级及以上(4分);各种乐器比赛获奖前三名:区县级(2分)、市级及以上(3分)。同一乐器类只计算最高分值。

    D、北京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证书:专科(3分)、本科(4分)。

    E、职业技能证书:初级(2分)、中级(3分)、高级(4分)。

    F、书法、朗诵、话剧、表演、作文等:区县级(1分)、市级以上(2分)。同类证书只计算最高分。

    注:以上项目应为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技能、等级类证书除外),同类证书不累计加分,满分20分;以上证书颁发单位为个人、公司、民间团体等非权威的不予加分。

    (4) 免试及优惠政策

    免试政策:考生在2014年以后取得以下证书,经本人申请,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免试入学

    A、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的考生;

    B、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达到BBB及以上级别;

    C、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D、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E、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证书或指定证书者;

    F、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立功奖励者。

    注: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且符合各专业的报考要求。

    ①免笔试政策:

    A、高中生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会考成绩任意组合达到BCC及以上级别。

    B、中职阶段获得报考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指定级别。

    ②免面试政策: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免面试,成绩按面试满分的90%计算。

    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并且前两个学年各科成绩全部及格,可免面试。(考生需提供中考录取备案表或所学专业学籍证明)

    2.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我院网站上,同时按考生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

    九、征集志愿

    在我院一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实行征集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7日-10日

    (2)报名方法:进入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jbz**n “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

    注:已报考我院但未被录取考生请重新登录系统修改报考志愿,并重新打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4月12日上午8:00-下午4:00

    确认地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携带证件:考生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复印)、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资料:

    (1)报名表:考生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2)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者《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3)中职生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加分证书:获奖证书、特长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无体检表考生不能被录取。

    (5)自主招生报名费100元

    注: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复印件交于我院留存不再退还。如已报考我院但未被录取考生只需携带重新打印的《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即可。

    3.笔试

    笔试时间:4月15日上午9:30-12:00

    笔试地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4.面试

    面试时间:4月16日

    面试地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注:总分算法依据一次正常录取各环节分值比例计算。

    十、其它事项

    1.自主招生专业学生的学费与统招的普通高职专业学生的学费相同,均为6000元/学年/人,护理专业7500元/人。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在校大学生待遇。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出具证明和提供材料。考生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学院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教育在线网站进行自主招生有关事宜的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681662   010-89682407

    监督电话:010-89681757

    邮政编码:101400

    学院网址:www.jbz**n

    招办邮箱:jbzyzb@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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