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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8.7 万平方米(约合579.7亩),建筑面积11.342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15.48万元,图书30.3722万册,专任教师 29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21.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7.7%。(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6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1

630701

市场营销

3年

6500元

2

630701

市场营销(会展商务)

3年

6500元

3

630701

市场营销(大数据应用)

3年

6500元

4

630801

电子商务

3年

6500元

5

630703

广告策划与营销

3年

6500元

6

630703

广告策划与营销(广告经营管理)

3年

6500元

7

630602

商务管理

3年

6500元

8

670301

文秘

3年

6500元

9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6500元

10

640101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

3年

6500元

11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年

6500元

12

5804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3年

9000元

13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年

6500元

14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6500元

15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9000元

16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9000元

17

660206

影视编导

3年

9000元

18

650201

表演艺术(主持艺术)

3年

9000元

19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3年

9000元

20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10000元

21

660213

摄影摄像技术

3年

9000元

22

650119

工艺美术品设计

3年

9000元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奖、助学金评选体系。⑴ 国家奖学金8000元;⑵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⑷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⑸学院奖学金一等800元、二等400元、三等200元、德育奖学金500元。具体奖项、奖金标准以每学年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4、住宿费:8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17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艺术类:

美术类: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在高职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及美术专业课成绩分均达到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省招考委投档的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非美术类:表演艺术(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专业在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要求美术加试成绩达到辽宁省美术统考合格线。

6、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的规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取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末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同等考生处理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语文 、外语;艺术类按外语、语文、数学的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七、联系电话、网址

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郭大桥 邮编:110148

招生办电话:024-89346103、89349555、89349666

传真: 024-89346236     

学校网址:http://www.ggxy          

E-mail: zsc@g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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